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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匠印象”集团组建30周年职工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
时间: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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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集团组建30周年,充分展示集团30年来的改革发展成果和职工精神风貌,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定于2013年6月下旬举办“‘国匠印象’城建集团组建30周年职工书画摄影展”活动。现面向集团广大职工征集书法、美术、摄影作品。

一、作品创作主题:

以反映集团30年改革发展成果和奋斗历程为主线,重点挖掘在重点工程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果和故事,突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建精神。

二、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楷书、隶书、行草书、篆书、篆刻作品。
(二)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素描以及其它美术作品形式。
(三)摄影作品:纪实、人物、风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4—8张。
(四)书法、美术作品一律竖幅。书法、国画作品最大不超过8尺整纸,最小不小于2×2尺。其它美术作品不小于50×50公分。
(五)摄影作品,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40英寸,最小不小于18英寸,由作者按要求自行扩印。
(六)为体现展览效果,协会将组织书画创作骨干集体创作1—2幅巨幅作品。
(七)所有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经最终评定,书法、美术作品入展数量为100幅,摄影作品入展数量为160幅。所有入展作品由展览组委会统一装裱。

三、作品内容要求:

(一)书法作品提倡自作诗词、歌赋和联句以及健康向上的诗词,名言警句。
(二)美术、摄影作品主题鲜明,形式多样,重点反映重大工程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成就和足迹,反映城建人建设首都,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与精神风貌。

四、作品创作:

(一)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作品的创作时间,为确保作品质量,将组织重大题材集体创作和个人创作。必要时,选择施工一线或重点项目进行采风写生,以保证作品的丰富内涵和主题形式的多样化。
(二)为体现展览水平,协会对书画创作骨干要采取分配创作任务,摄影作品可采取征集老照片和瞬间抓拍方法,捕捉在各个领域中职工忘我工作的动人场面。创作内容和形式须按展览要求完成,对不符合要求的书画作品将进行二次创作,以满足作品质量和展览效果。

五、作品报送:

(一)书法、美术、摄影创作骨干的作品为个人报送,其他人员的作品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数量为:书法作品不超过20幅,美术作品不超过20幅,摄影作品不超过20幅。
(二)报送作品时,要报送作品登记表,并在报送作品背后标明作品主题、单位、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
(四)报送地点: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集团职工书画协会。
展览办公室电话:010-62375986

六、作品评审:

(一)组成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评审小组,对全部作品进行复评、终评。
(二)6月6日至8日为作品评审时间,展览组委会将分别组成书法、美术、摄影评审小组对报送的全部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三)评出书法作品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优秀奖10名。
(四)评出美术作品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优秀奖10名。
(五)评出摄影作品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8名,优秀奖15名。
(六)对本次展览组织工作出色且入展作品多,艺术水平较高的单位将参与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获奖作者和单位将颁发奖金、证书和奖牌,以资鼓励。

七、本次展览作品将结集出版作品集。

八、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国匠印象”集团组建30周年职工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