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举办《破产法》知识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该法公布后立即引起了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结合北京市“五五普法”的要求和当前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集团企管部与宣传部于2007年1月22日联合为集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及相关部门举办了《破产法》知识讲座。
讲座邀请了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破产法起草工作组组长朱少平教授,就破产法制定的背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企业适用该法需要注意的问题作了精彩的讲解。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认真学习该法,对于推动集团公司目前的改革发展工作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