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期间,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决赛等赛事将在国家游泳中心举行。
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B区,靠近奥运村,邻近已建成的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国家游泳中心规划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附加1.5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是一座专为奥运会新建的比赛场馆。有1个标准的10泳道游泳池,1个跳水池和2个热身池。中心内按要求布置有供运动员、裁判员、技术官员、记者和其他工作人员使用的设施。
中心内有座席17000个,包括永久座席4000个,临时座席13000个,其中公众席13900个,贵宾席600个,记者席1000个,运动员席1500个。项目的建设考虑了永久使用,并为满足奥运会需要,增加部分临时座席等设施。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2002年10月前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今年开始招投标,2003年招标确定项目公司;2004年上半年进行项目前期论证报批,并争取开始建设实施,2006年底完成。

资金筹措
北京市人民政府将自筹资金建设国家游泳中心,投资估算约为5.9亿元人民币。通过招标确定的项目公司将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管理。项目公司将获得国家游泳中心最高不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权,并负责游泳中心的运营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非赛季维护和设施的到期更换),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国家游泳中心无偿移交给北京市人民政府。
赛后利用设想
奥运会赛后,游泳中心以建设成北京市水上康乐健身中心为基本定位,增加水上娱乐和康乐健身功能。通过改造主要用于举行水上运动项目、开展面向公众的室内大型水上娱乐活动和综合康乐健身活动。水上娱乐设施依托游泳馆建设,将会节约投资,提高收益能力,康乐健身项目依托水上活动设施,将发挥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