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9日集团所属各法人单位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登陆219.142.101.96/archi/page/index.aspx进行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首先,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登陆,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上报,查询。然后,打印注册申请表格(打印表格必须条码清楚),个人签名,到建立劳动关系单位盖公章。
一、个人初始注册申报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二、材料报送各法人单位截止时间:2007年3月14日上午12:00前。
三、填表要求
1、本申请表由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后打印。
2、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取得方式”是指申请人通过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所注明的专业类别。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是指申请人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又取得其它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上所注明的专业。
5、
“申请注册专业”是指申请人本次申请注册的专业,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十个工程专业类别的简称填写(申请注册专业与企业资质类别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6、“继续教育情况”是指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申请人参加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的情况,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的合计值填写,并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对于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本栏可不填写。
7、“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8、拥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填写“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拥有情况”栏目。
9、“工程业绩情况”,栏中“规模”可按批准的建设文件明确的工程投资、面积和长度数量指标、专业工程等级或申请人工作涉及的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等内容填写;“工作内容”应填写申请人所承担的业务工作性质、所从事的专业工程或工程管理工作等;“担任职务”是指申请人在该项目中的工作岗位;“起止时间”应按申请人在项目中所“担任职务”的开始和结束年月填写。本栏填写要求突出要点、言简意赅,尽量在规定的栏目中填写,如确实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10、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