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资委下发的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办法,将《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考核字[2005]147号)下发给各单位,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在各单位自己预算的基础上,结合集团整体情况,对各单位下发2006年工资基数及增长幅度,并提出控制办法及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