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7日,是设计总院发展史上值得记载的一页,宋敏华同志代表总院与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总经理沈晓阳在重庆签订了“重庆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朝天门-沙坪坝段)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合同”,轨道公司副总经理仲建华、李秀敏,总院刘立、吴建忠同志参加签字仪式。此合同的签订解决了长达13年的地铁一号线设计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此合同也是总院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设计总承包合同,是我院建院以来合同额最大的单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