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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时间: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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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50,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8月21日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说明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4年4月16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97号《关于核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5,454,545股新股。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发行的50,000,000股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2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567,040,0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1、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
    2、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城建集团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次解除限售之日,城建集团严格履行了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城建集团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进行转让时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0,000,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21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备查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