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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22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城建兴华康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1.97亿元银团贷款并由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康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庆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延庆区康庄镇大王庄村、小曹营村新型农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康庆公司向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支行为牵头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参与行的银团申请贷款不超过11.97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意兴华公司为康庆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2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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