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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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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19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3亿元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资产支持票据,分优先级和次级,次级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自持,期限不超过18年,每3年设立开放期,发行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为准。

根据交易结构安排,需先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由兴华公司向信托公司申请信托贷款13亿元,期限不超过18年,利率不高于6.5%,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以兴华公司位于朝阳区北苑家园秋实街1号、朝阳区北苑家园茉藜园1-3,5-7号楼、朝阳区北苑家园清友园4号楼、朝阳区双营路2号院12号楼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对应土地之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单一资金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抵押担保,以兴华公司在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内的底层基础资产(茉藜园、北苑市场、筑华年、易世达购物中心、牡丹园、北苑、世华龙樾、顺悦居)的租金收入等债权为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同意为以上单一资金信托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出具运营支持承诺函,并对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9-29号公告。

二、关于北京城茂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20亿元银团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城茂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牵头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芳群园支行为参加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贷款20亿元,期限5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用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C-18项目开发建设,该贷款以C-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北京城建重庆地产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4.7亿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重庆地产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杨家坪支行申请开发贷款人民币4.7亿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5%。贷款用于龙樾生态城C28-2/06地块项目建设,并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9-30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