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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镇村规划试点
时间: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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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存在的村镇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村镇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今年在继续开展村庄规划试点的同时,组织开展镇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旨在探索符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符合村镇实际、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实施性的村庄规划、镇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以及“多规合一”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规划范例并加以总结推广。

通知明确,试点单位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每省最多推荐1个村庄、1个镇、1个县作为候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选择符合条件的10个村庄、17个镇、5个县作为试点。

通知强调,试点工作要注重调查,切实把握县、镇和村庄实际情况及居民切实需求;找准县、镇、村庄发展建设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科学确定规划目标、内容和深度;尊重公众意愿,在规划调研、编制、审批等各个环节,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征询意见、公示规划成果、宣传普及规划;建立评估机制,转变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总结提炼,为推广示范经验、制订规划标准和编制办法等提供实践基础。通知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试点规划进行验收,并将优秀规划列入示范名单,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