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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
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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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西省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要求加强全省农房建设和风貌引导,规范农房设计,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村住房工程质量。

 导则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安远县、会昌县、寻乌县、瑞金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3层及3层以下农房建设及农房改造工程。导则明确,要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美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节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筑节能;紧密结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及居住习惯,采用经济合理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

 导则规定,农村建房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农户作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责任主体,在房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使用及维护中应提高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对农村新建住房应委托建筑设计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也可选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农房建造可选择具备资质的中小施工企业,也可委托具有相应技能、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对既有农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加层等建设前应委托有资格的鉴定单位对原结构进行鉴定,提出安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