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8日,集团公司召开规范全资、控股企业职工月度基本收入专题部署会,集团公司领导徐贱云、程占华、徐荣明、郭威力参加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俆贱云在会上指出:这次规范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增加低收入职工月度基本收入,使广大职工共享集团改革和发展成果。二是调整职工的收入结构,满足新形势下职工多元化消费的需求。实习期满全日制本科毕业和1983年转业的在岗低收入职工是调增的重点对象。会议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程占华主持。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郭威力宣读了《关于规范全资、控股企业职工月度基本收入的通知》。据了解,此次规范的职工月度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岗薪、工龄津贴、职称(技能)津贴和政府颁发的注册类执业资格(如注册建造师)津贴;不包括交通补助费、通讯费、加班费和月度、季度、年度各种奖金等。执行范围为集团全资、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所有职工。规定各单位统一调整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在岗职工月度最低基本收入不低于26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税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确定1983年集体转业的在岗职工月度最低基本收入不低于28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税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此基础上,由各单位依据任务的效益情况、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同行业水平、劳动力市场价位和职工的职责情况,自主确定其他岗位人员的月度基本收入标准,但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
集团公司总经理徐贱云在讲话中重点强调,此次规范职工月度基本收入的主要对象侧重于低收入职工。他指出,随着市场环境和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需要改善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生活质量。因此,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多次研究,认为对职工月度收入进行规范极有必要,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出台了这个文件。
徐贱云指出,规范基本职工月度基本收入专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普通职工和企业人才的关系,既要充分照顾低收入职工的待遇,又要充分尊重并体现人才的市场价值。二是处理好在岗职工和内退、待岗职工的关系。三是处理好一般职工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关系。文件只针对企业领导班子以外的人员,调资的重点是低收入职工。四是处理好职工工资与企业成本承受力的关系。盈利企业要继续盈利,不盈利或亏损企业要确保不增加亏损。五是处理好基本收入与奖励收入的关系。领导班子的工薪除了集团公司给各单位确定的薪酬外,多拿一分钱都是非法收入。徐贱云强调,要把好事办好,目标是构建和谐企业,达到协调发展、繁荣稳定的目的。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程占华就会议贯彻落实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认真学习、理解、把握集团文件和总经理徐贱云的讲话精神,把握政策和尺度。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职工月度基本收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的要求,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强化企业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来对待,作为关系企业稳定全局的战略高度来把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正确理解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做到五个讲清楚:讲清楚目的、意义和原则;讲清楚是对低收入职工的关爱;讲清楚只有企业健康发展,才能保障职工利益;讲清楚只有干好自己本职工作,才能有稳定的收入;讲清楚企业因我发展,我靠企业生存的道理。程占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落实。各单位要指定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抓紧摸底调研,争取上半年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好民主程序,防止单位之间盲目攀比,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确保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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