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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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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21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青岛海达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丽洲置业有限公司(各持青岛海达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50%股权)各自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对青岛海达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青岛海达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壹拾叁亿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申请开发贷款壹拾叁亿元人民币,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期限叁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7-2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