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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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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4名监事,实到4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舒畅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工作的意见如下:

(1)2019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未发现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了2019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审阅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2018年度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5)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了《工程协作协议》和《股权托管协议》,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6)报告期内,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北京中和枣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腾宇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收购北京新城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收购价格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374,810,301.08元,加上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5,982,926,954.92元,加上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额2,830,768,701.41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376,089,600.00元,减去本年支付“17京城投MTN001永续债”利息240,860,000.00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7,481,030.1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34,075,327.30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数188,044.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45,130.75万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4,109,132,803.59元,其中股本溢价4,109,132,803.59元。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8,044.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37,608.9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225,653.76万股,母公司资本公积减至3,733,043,203.59元。

监事会同意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13号公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新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11号公告。

7、关于计提应收股利预期信用减值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股利的账面余额为186,999,316.86元,均为应收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奥公司)股利。考虑国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预期信用减值的计提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应收股利预提信用减值93,499,658.43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2、4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