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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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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如下对外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的任一笔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20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含)。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授权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满足了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