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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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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8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