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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有投资工程须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时间: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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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颁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明确,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能够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应即时结算;当事人对结算无争议部分价款,当事人可以先行支付;已竣工验收或者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方擅自使用的工程,发包方不得以存在质量争议为由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发包方违反施工合同约定,拒绝、逃避或者拖延支付到期工程价款的,承包方可以暂停施工,相应顺延工期。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应当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发包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者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成果文件质量及执业人员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