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花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明确花溪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77.7平方公里。根据总规,花溪风景名胜区性质为:以秀美的自然山水景观和天然的田园湿地花圃为特色,以青岩古镇等厚重历史文化名胜为内涵,与奇峰异洞、高原地貌、遗址遗迹和民族风情相结合,适宜开展观光览胜、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科学文化活动的城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批复要求根据总规确定的原则和规划结构、规划布局及专项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同时做好旅游服务点的规划设计,加强景点环境整治,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民族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