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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试点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
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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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住建局近日印发《南宁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选择38个项目试点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

据了解,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制作信息公示二维码,并在工地主出入口左右第一幅围挡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法性和质量行为、主要使用材料信息、关键部位验收结果、工程验收结果等。同时,推行样板房展示,样板房分为主体样板房和交付样板房,分别在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展示。

建设单位应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在主体结构验收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各组织一次“业主开放日”活动。竣工验收阶段“业主开放日”鼓励全面开放,为了让更多业主参与活动,活动应尽量利用节假日开展,鼓励多次开放。

此外,南宁市住建局将对试点项目推行差别化监管,对质量信息公示情况良好、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的住宅工程,减少检查频次。对质量信息公示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或质量投诉频发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