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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五公司改制方案和员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时间:20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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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改制过程中工会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政府规定,12月10日,五公司召开了企业改制重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改制重组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改制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员工安置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改制重组员工安置方案”)。集团企管办部长吴东慧和集团公司派驻五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舒锦会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职工代表们分别听取和审议公司《改制重组方案》、公司分立报告、听取和审议《改制重组员工安置方案》等内容,公司相关人员就改制的必要性、改制的原则与目标、改制的方式与思路、股权调整方案等向大会作了报告。就企业改制方案中涉及的职工权益和职工切身利益等条款进行了具体解释说明。随后,与会职工代表对《改制重组方案(草案)》和《改制重组员工安置方案(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分组讨论,并就职工们所关心的有关职工安置、职工补偿标准、改制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提案,公司相关人员分别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会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改制重组员工安置方案(草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大会应到职工代表124名,因病因事请假3名,实到代表人数121名,投票通过率达到87.6%,同意改制的选票超过了半数以上,符合有关规定,改制方案获得通过。会议认为,这次大会的召开,是公司全体员工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公司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必将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和建设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改制重组中公司坚持规范操作、坚持积极稳妥、坚持改制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通过此次改制可以实现股权结构与经营机制的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通过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活力,推动公司跨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据了解,五公司改制后新公司名称仍使用“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称不变,北京城建占资本的33.784%,公司经营层占41.216%,外部民营股东占25%。五公司通过引入外部非国有资本、高管层货币现金出资入股增强公司实力,使其在更广泛的领域承接项目、参与竞争,以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改制后,新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做到权责分明、各司其责,实现公司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的分离,完善集体决策及可追究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为保证改制后新公司稳定发展,新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人员与五公司现任人员将部分重合,以实现管理的平稳过渡。五公司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标志着公司改制工作将正式启动。(周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