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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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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禄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储昭武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