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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的思考与分析
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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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实施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廉政档案作为一种新的档案类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

优化干部廉政档案建档管档工作是推动廉政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廉政档案工作存在着“便捷性差”“方法依赖”等问题,因此对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进行优化具有明显的急迫性。优化廉政档案管理,可以从优化材料组成、促进融合转化以及推动制度完善等方面来实现。


对廉政档案材料组成进行优化


档案想要发挥其作用,对于干部廉政档案来说,只有档案的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建档者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发挥档案监督的功效。因此,有必要从档案材料的组成情况入手,对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的组成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切实提升其所提供的信息质量。

近年来,集团狠抓干部廉政建设,廉政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廉政档案成为了干部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廉政情况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受到问责或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述责述廉报告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情况以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

廉政档案应一人一档,按人归档,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步建立,纸质文档形成活页。因此,有必要从这方面入手,强化材料的精准化和专门化程度,全面扫除其中的信息盲点。同时,在获取材料的途径方面,也需要落实“多管齐下”的策略,不仅需要从建档对象本人处获取材料信息,还要从其他相关部门获取。此外,需要注重廉政档案和其他类型档案之间的配合及补充,这样可以和廉政档案中的内容有效互补、无缝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链,从而使得廉政档案在反映干部廉政信息的精确度方面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促进廉政档案的融合转化


和其他类型的档案相比,廉政档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似性,但是也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评判标准,如廉政档案针对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建档对象的主体通常是纪检组织。建立廉政档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因此,廉政档案建档管档工作由专门部门负责,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泄廉政档案内容。

正是由于干部的廉政档案在上述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因此在对廉政档案进行完善时需要建立一套独特的标准,促进相关内容和方式在做好廉政档案工作时进行有效的融合和转化。在不同类型档案的管理当中,针对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别等已有的且较为高效的工作模式,在应用于廉政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时,需要坚持落实并根据廉政档案的补充适时地予以完善。具体做法上,可以将其他类型档案中和廉政相关的内容进行互相借鉴,并且将其作为廉政档案相应的补充。


推动制度建立的合理化


在对廉政档案进行完善和建立的过程中,加速建立合理的制度便非常有必要。具体来说,廉政档案的制度建立需要在制度的刚性和个人的自由空间之间形成有效的平衡。在制度刚性方面,相关部门可以联合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审计部、纪检等多个部门,共同对廉政档案机制进行修改和调整,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且制定相应的措施来不断完善和改进。同时,需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明确部门和个人在其中的责任,随即在短时间内建立档案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以及经费保障的联动机制。制度的合理性还需要实现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及鉴别等工作机制的长久化和规范化,从制度的层面上对廉政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提供帮助。

在个人自由空间方面,相关部门也需要予以高度的重视。应该将廉政档案作为评估一个干部廉政状况重要的参考资料。需要明确廉政档案是根据对个人的廉政情况和生活作风收集数据和进行资料采集而形成的,能够帮助组织判断干部生活是否廉洁、对是否处于良好的廉政状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建立廉政档案时,有必要简化对相关静态信息的采集,同时切实提升此类档案的准确性和完善性,进而实现廉政档案地位的提升,凸显其价值。


确立评估和反馈机制


廉政档案管理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包括组织结构检查、工作方法探究等。组织结构检查,是指对廉政档案管理体系中人员的配置合理性进行分析和探究,同时判断整个组织架构是否足够高效。工作方法研究,是指对整个工作过程中程序的简洁性进行判断,确保工作运转处于良好的状态。

在进行评估和反馈的过程中,档案责任部门首先要分析相关政策,明确考核的范围。责任单位要制定科学的量化评价标准,设置不同等级的管理级别来对廉政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准确的评价,这样不仅能够提升廉政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还能让廉政档案管理更加透明。